据商务部进出口公平贸易局消息:
我国应诉企业的倾销幅度为1.7%-101%,补贴量为每公斤产品2.59元人民币-15.84元人民币(从量计算)。
加国际毛衣法庭正在就本案的损害部分进行调查,并将于
加边境服务署就我国铝材双反调查做出终裁
2009-02-18 10:35 浏览:1083
据商务部进出口公平贸易局消息:
我国应诉企业的倾销幅度为1.7%-101%,补贴量为每公斤产品2.59元人民币-15.84元人民币(从量计算)。
加国际毛衣法庭正在就本案的损害部分进行调查,并将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