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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种合作方式求解煤电共存
2008-10-09 09:34  浏览:1092

        “长期协议在我国还是新生事物,需要不断地培育、发展、完善。除了煤电联营,签订中长期直供合同也成为降低企业运营的不确定风险,稳定企业燃料成本价格的一种有效方式。”在第二届煤博会上,山西省副省长李小鹏称。

 

   在第二次煤博会煤电大企业签约仪式上,华能、华电、国电等七家电力巨头与山西焦煤、同煤、阳煤等六家重点煤企签订了从2009年至2013年、总量达到11575万吨的煤炭长期供需协议,合同有效期长达四年之久,标志着煤电战略合作迈出新步伐。

 

   从“全国煤炭订货会”,到“全国煤炭产运需衔接会”,再到“全国煤炭产运需合同汇总会”,会议名称的变化,见证了近年来煤炭与电力的博弈历程。在近几年的煤电博弈过程中,因为电煤价格的持续上涨,煤炭行业多次扮演着胜利者的角色。

 

   煤电共存体制处于不断探索过程中:从“煤电联动”,到“煤电联营”,再到“煤电运一体化”,再到刚兴起的“长期协议”。到底哪种方式更适合破解煤电矛盾?争论与试点才刚刚开始。

 

  煤电联动:建设价格基础

 

   “虽然上网电价已经上调两次,但是相比电煤价格的累计涨幅,电力企业尤其是火电企业的经营压力仍然很大,仍然处于亏损状态。目前上网电价需要上涨6分钱,火电企业才能回到去年的盈利水平。”一电力集团高层称。

 

   “即使两次上调电价,上调幅度还是不符合煤电联动政策,所以不能算是第三次煤电联动。”按照煤电联动政策,早在2007年上半年就应启动第三轮煤电联动。

 

   煤电联动实际是价格上的联动。该政策始于2004年年底。当时国家规定,以不少于6个月为一个煤电价格联动周期,若周期内平均煤价较前一个周期变化幅度达到或超过5%,便将相应调整电价。

 

   自2005年5月1日起,我国实施了首次煤电联动方案,全国销售电价平均上涨了2.52分/千瓦时。2006年5月1日,第二次煤电价格联动实施,全国销售电价平均提高2.52分/千瓦时。

 

   2008年度全国煤炭产运需合同汇总会上,煤炭价格在2007年的基础上普涨了10%,这将给电力企业增加近420亿元的成本。

 

   电力企业想通过煤电价格联动政策来降低企业亏损。“对价格的不满,直接抑制了发电企业的购煤热情。”中国煤炭运销协会副理事长武承厚说,“电力企业希望政府进行宏观调控,进而压低煤价。”

 

   煤电联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发电企业经营的困难。但王永干秘书长表示,煤电联动只是个权宜之计,治标不治本,每次联动都显得比较“吃力”。业内人士也纷纷对联动机制提出质疑,认为在电力市场化改革未到位的情况下,煤电联动缺乏科学性。

 

   煤电联动的难题属于市场化与非市场化的矛盾。只有价格基础一致才能联动,而一个是市场价格,一个是计划价格,就不能实行完全的联动。

 

   煤电联动只是国家为缓解电力紧张采取的暂时措施,其实质是政府通过联动来干预电价,是以牺牲下游企业利益为代价的。要真正解决煤电矛盾,还是要通过煤电行业自身的改革,不能用计划经济的办法解决问题。

 

  煤电联营:等待最佳契机

 

   “煤电联营才是中国煤电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中国煤炭运销协会副理事长武承厚表示,只有煤电资本相互持股、参股或者控股,实现资本整合,构建煤电企业之间的战略联盟,才能真正解决煤电行业之间的争执。

 

   国家“十一五”规划的相关内容中,煤电联营是通过鼓励煤电双方相互渗透建立产权纽带,通过煤电资本的相互持股、参股或者控股,实现混合经营,其核心是资源优化、资本运作。该模式被视为解决我国煤电之争的途径之一。因为,“从经济规律来说,资本融合是产业联合的最高层次,这样达成的合作关系自然是牢靠的。”

 

   “煤电联营才是出路!”在第二届中国国际煤炭博览会上,原华能集团总经理、现山西省副省长李小鹏提出应该运用市场化手段破解煤电矛盾。“破解煤电矛盾,推进多种形式的煤电联合,构建多种煤电利益共同体,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均沾的合作格局。”

 

   位于内蒙古的华能伊敏煤电被视为中国首家大型煤电联营企业,为华能集团公司全资拥有,是“电办煤”的典型。在伊敏煤电公司,露天煤矿生产出来的煤通过输煤皮带直接送到电厂,燃煤发电后产生的灰渣经过分级综合利用后通过除灰皮带运到露天矿回填采空区。此外,煤矿疏干水还通过管路直接送给电厂作循环水。

 

   不过,电力参股煤炭的“煤电联营”形式,并非为所有业内专家看好。有专家指出,由于发电企业并未积极介入煤炭企业的生产运营,只是希望以股东身份能以较低价格购入电煤,这种煤电合作关系并不是很紧密,仍是处于初级阶段,煤电联营的最佳契机还没到来。甚至有专家认为,考虑到电力价格受政府控制,“煤电联营”这种互动机制本质上仍然是“人造”的,不是市场调节和市场选择的结果。

 

   中国煤炭经济研究会副秘书长赵家廉说:“当煤、电都经历了供大于求、供不应求的痛苦时期之后,在煤电供求基本平衡时,两方才会考虑产业结构调整,才有可能实现联营。”

 

   赵家廉认为,煤炭企业的利益在于更彻底的市场化,包括电煤市场的完全市场化。以煤炭价格形成机制为例,未来应该是通过一个全国煤炭交易中心,以电子商务的交易形式,按市场供需来形成煤炭价格。因此,“煤电联营”仍然是一个过渡性措施,并非长远之计。

 

   煤电运一体化:打造“综合能源产业”

 

   从产业发展角度看,煤电运一体化是一个“综合能源产业”的概念。一体化经营具体内容包括支持煤炭企业、电力企业通过资产重组实现一体化经营;在煤矸石丰富的地区建立大型循环硫化床,以煤矸石为原料的电厂可优先建设;在大型煤炭基地,可以优先建设满足区域电力优化配置要求和西电东送的大型坑口电厂、生产外运煤炭的坑口,以及煤炭区以中煤、煤泥等为原料的大中型电厂。

 

   近年来,煤电运一体化的“神华模式”引起多方关注。1995年10月成立的神华集团,因拥有包括煤矿、电厂、铁路、港口和航运等资产在内的完整产业链,已经成为国内最大的煤炭综合企业,其“煤电运一体化”战略也带来了高效率和良好的收益。

 

   根据神华集团发布的年报显示,公司今年上半年商品煤产量和销售量分别为9000万吨和1.151亿吨,同比上升17.5%和17.7%。今年很多电力企业报亏,而神华电力利润下降而未亏损。中国神华董事会秘书黄清表示,这主要是因为该集团煤电运一体化战略的优势。

 

   目前,电煤运输的结构性矛盾仍然突出,运输仍是电煤供应紧张的瓶颈。北煤南运的输送能力在九到十亿吨左右,输送能力缺口二到三亿吨。

 

   煤电运一体化提倡的变输煤为输电的方法有利于降低运输成本。据原中国电力联合会秘书长陈望祥分析,大秦线煤炭运输基价为:基价1(9.3元/吨)+基价2(0.0751元/吨公里)×运价公里,加上征收铁路建设基金(0.033元/吨公里)和电气化附加费(0.012元/吨公里),大秦线煤炭铁路运费合计为87.6元/吨;运费之外的杂费合计约37元/吨左右,大秦线煤炭铁路运杂费合计为125元/吨左右。港杂费约25—27元/吨,海运费约45—50元/吨,合计煤炭运费195—205元/吨。折合到每一千瓦小时电力所需费用,约为0.08—0.1元。

 

   但是,煤电运一体化实施起来,仍然会碰到很多困难。中电联王永干秘书长认为,中国的大型电力公司仍然属于国资委管理,煤炭企业则主要是地方国有企业,在体制上如何理顺是个难题。他还认为,如果都搞煤电运一体化,有可能在煤炭的销售上出现保护主义问题,还会面临产权问题。

 

  ■链接

 

  煤电价格联动计算方法

 

   (一)上网电价与煤炭价格联动

 

   上网电价调整标准=煤价变动量×转换系数

 

   其中,转换系数与供电标准煤耗、发热量、消化比例等因素有关,具体计算方法为:

 

   转换系数=(1—消化比例)×供电标准煤耗×7000卡天然煤发热量×(1+17%)(1+13%)

 

   (二)销售电价与上网电价联动

 

   销售电价调整标准=上网电价调整标准×比例系数

 

   其中,比例系数= 1'(1—输配电损耗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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