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全许办[2008]02号《关于对〈钢筋混凝土用热轧钢筋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进行补充修订的通知》文件精神,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1499-1998已修订为《钢筋混凝土用钢第二部分:热轧带肋钢筋》GB1499.2-2007,并于
根据《细则》的规定和长钢的现状,领取抗震钢筋生产许可证需经过产品开发、材料申报、现场核查、现场检验取样四个阶段。因取证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公司专门成立了取证工作领导组,由常务副总裁李虎山担任组长,成员单位由技术中心、经管中心、炼钢厂、轧钢厂等15个单位组成。并下发了相关作业文件,就取证各阶段的主要工作内容及分工和职责进行了明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