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煤炭工业局接到《关于市直部门涉企单位公开评议活动意见反馈的通知》,立即召开党委办公会议,通报公开评议意见,研究解决下步整改措施。
一是结合省属煤矿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制度改革,加强对外地来济企业的行业管理。我市现有47处生产煤矿,其中有28处外地来济煤矿企业为省属煤矿企业,煤炭产能占到全市煤炭产能的80%以上。这28处省属煤矿企业中,有21处为省属重点煤矿企业由省煤炭工业局负责管理,有7处为省属监狱煤矿企业由省监狱管理局负责管理,市煤炭工业局对这28处省属煤炭企业没有管理职能。为维护我市的利益,市煤炭局将想尽千方百计加大工作力度,促进济宁煤炭工业的健康发展。根据省政府近期下发的《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落实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煤炭局等部门关于加强省属煤炭企业和中央企业在鲁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结合我市实际,该局已提出了具体的贯彻实施意见和建议,上报市政府领导进行审定。下步将结合对外地来济煤炭企业的安全监管,促其优化开拓布局、提高资源回采率,科学合理开采煤炭资源,避免乱采行为的发生。
二是积极配合国土资源部门,进一步做好塌陷区的治理工作,促进煤炭工业和谐发展。市政府下达的济宁市煤炭工业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中,没有塌陷地治理职能。根据部门职能分工,由市国土资源局履行煤炭塌陷区的治理职能。下步,该局将围绕公开评议意见,从煤炭企业规划发展、绿色充填开采技术推广应用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减少新煤炭塌陷区的产生。同时,积极配合市国土资源局等相关部门,加大塌陷地治理工作力度,尽最大努力增加土地复垦面积,力争使采煤塌陷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