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上午,宝钢与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煤集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签约仪式在宝钢大厦举行。根据协议,双方将在贸易、资源开发、技术合作、信息沟通等方面展开全方位合作,通过建立全面、稳固的战略合作关系,实现强强联合、优势互补、合作双赢、共同发展。
宝钢集团公司董事长徐乐江,副董事长、党委书记刘国胜,中煤集团董事长吴耀文,党委书记兼副董事长纪喜来出席签字仪式。宝钢股份副总经理李永祥和中煤能源股份公司总裁杨列克,分别代表双方签署协议。签约仪式由宝钢股份副总经理王静主持。
中煤集团是我国第二大煤炭生产企业,在煤炭生产及贸易、煤化工、坑口发电、煤矿建设、煤机制造、煤层气开发,以及相关工程技术服务方面具有明显优势,主要矿区分布在山西、江苏、内蒙古、陕西、黑龙江、新疆等地,资源总量超过450亿吨。
宝钢与中煤集团合作多年,双方在煤炭、钢材等方面建立了稳定的贸易合作关系,在煤机设备制造等领域的新产品、新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方面,也有着广泛深入的合作。
根据协议,双方将在煤炭、钢材等方面建立稳定的贸易合作关系,探索建立煤钢互保的贸易合作模式;积极探索煤炭等资源的合作开发;开展技术交流、新产品开发和应用推广,不断完善沟通及交流机制,推进双方合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纪喜来在致辞时表示,多年合作积累的经验将有助于推动双方在战略合作上取得更大的成效。他希望,双方不断拓宽合作领域,提升合作水平,成为中央企业合作的典范;携手并进,为推动我国能源产业科学发展,增强国有经济实力共同努力。
刘国胜在致辞时感谢中煤集团长期以来对宝钢的支持。他表示,宝钢和中煤集团同为央企,更应加快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调整,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他希望,双方发挥各自的技术、质量、品牌、管理优势,加强和深化各个领域的合作,携手共同抵御市场风险,积极探索基于市场需求条件下的经济运作模式,力求做到双方企业成本最低、效益最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