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综述
确保公正及有利国家‧今年重商矿务协定
2012-02-20 09:14  浏览:243
 
 

(印尼‧雅加达18日讯)政府作出承诺,将在今年内重新磋商矿务协定,使之符合2009年第4号“关于矿物与煤炭矿务法令”的规定。

能源与矿务部矿物与煤炭总司长谭林‧西希特在雅加达表示,往后两周内,将公布磋商结果。“已经有15项矿务协定经过重新磋商,准备签署。”

除此之外,还有许多矿务公司基本上同意再磋商。关于15项矿务协定的磋商经过,将汇报总统与相关部长。

据悉,能源与矿务部长日罗‧瓦芝克已经与数家大型矿务公司对话,征求他们同意再磋商矿务协定。部长日前接见印尼自由港公司总裁罗齐克‧苏集托,双方达成共识,再磋商矿务协定。

“再磋商矿务协定,为了使协定内容更符合公正原则与国家利益。”

在另一场合,矿务改革学会(ReforMinerInstitute)能源与矿务观察家帕利‧阿贡‧拉曼托对15家矿务公司的规模表示质疑。“他们到底大型或小型矿务公司,产品具战略性与否?若是小型公司,当然办妥了。就算不经过磋商,他们也会遵照法令去办。”

今年1月10日政府发布2012年第3号“关于煤矿开采业务协定评估小组”总统决定书。经济统筹部长与能源与矿务部长担任常务组长。

评估小组必须着重六点,使矿务协定符合2009年第4号“关于矿物与煤炭矿务法令”的规定。六点即矿区面积、延长协定、国家收入、售股规定、在国内加工与提炼义务,以及使用国内矿务产品与服务的义务。

据能源与矿务部数据显示,大型矿务协定共118项,其中42项矿物开采协定,76项采煤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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