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煤监局明确学习实践活动第一阶段工作要点

   日期:2008-10-21     浏览:1063    评论:0    

  按照吉林省委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总体要求,全局学习实践活动已经进入学习调研阶段。为保证第一阶段工作扎实有效开展,特提出如下工作要点。

 

  一、提高认识,迅速行动。学习调研阶段是整个学习实践活动的思想基础,是搞好学习实践活动的前提和保障,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学习调研阶段的工作,迅速行动,采取措施,保证第一阶段工作顺利开展。省局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已经制定下发了《吉林煤矿安全监察局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方案》(以下简称《活动方案》,各单位(部门)要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方案有关内容,全面领会《活动方案》的基本精神,明确各项目标要求,以《活动方案》为基础,进一步安排部署本单位(部门)学习实践活动,切实保证活动的效果和质量。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单位(部门)要立即成立学习实践活动组织领导机构,主要领导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亲自组织研究和布置有关工作,并抽调专门人员具体开展工作。要明确领导组织机构工作职责,确定本单位(部门)学习实践活动联络员。1021日前将组织机构、联络员名单和职责分工上报省局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做好规划,明确任务。要结合实际,做好学习调研阶段的工作计划。详细安排好学习培训、专题辅导、调查研究、主题研讨等工作,每项工作都必须落实具体时间、内容和负责人。要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学习、进行研讨,并选取优秀的学习研讨成果,整理上报省局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严格标准,保证质量。全体党员都要按要求完成规定的学习内容,保证学习时间,增强学习效果。要通过学习教育活动,更加深刻地理解科学发展观的精神实质和科学内涵,把党员干部的积极性、能动性、创造性引导和凝聚到推动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和促进监察执法工作上来。对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学习的党员进行登记且说明原因,并要集中一定时间进行补课;对集中学习期间在煤矿监察执法或公出的党员,由支部明确其学习内容和要求,并采取自学的方式完成学习任务,做好学习笔记。

 

  各单位(部门)学习实践活动领导机构要做好督导检查工作,注意收集整理活动中的各种记录、资料,做好归档保存工作,以备上级检查。要督促每名党员按时参加学习,做好学习笔记,高质量地完成第一阶段工作任务。

 

  五、深入调研,促进工作。班子成员结合分管工作,确定调研题目,领题调研。各单位(部门)要根据《活动方案》的时间安排,积极参加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专题调研工作,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围绕影响和制约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突出问题,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专题调研工作可以与监察执法、征求意见等工作结合起来,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增强调研效果。

 

  六、认真开展好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要在调研基础上,围绕贯彻落实吉林省委九届五次全会精神,深入开展好"继续解放思想、推动吉林振兴"大讨论。主要领导要亲自主持,结合实际就如何解决影响科学发展的认识问题,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讨论活动要有专人负责记录,并将讨论成果和有关问题整理上报省局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七、全力抓好主题实践活动。要认真开展好"坚持安全发展,构建长效机制,推动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主题实践活动。这一主题是经省局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认真研究,充分考虑后确定的,将贯穿于整个学习实践活动全过程。各单位(部门)要紧扣活动主题开展工作,突出自身特色,明确侧重点,进一步丰富学习实践活动的内容,切实保证活动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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