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大冶调高职工医保待遇

   日期:2009-03-04     浏览:966    评论:0    

昨日,大冶市医疗保险局公布,该市大额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由每人每年18万元调到22万元。这是全省支付额最高的县级市。
  为满足参保城镇职工的医疗需求,规避医疗保险基金风险,解决职工个人自负医疗费用较高问题,大冶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医疗保险的筹资原则,结合本市的医疗保险基金运行情况,经报市人民政府同意,对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待遇支付限额予以调整。
  具体调整方案如下: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由以前每人每年2.4万元调为每人每年3万元;大额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由每人每年18万元调为22万元(含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每人每年3万元)。这是继200711调整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待遇后的再一次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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