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钢集团70亿钢铁资产上市

   日期:2009-03-06     浏览:965    评论:0    

    酒钢宏兴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公布。根据该公司昨晚公布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重大资产重组(关联交易)预案,酒钢宏兴将收购控股股东价值约70.15亿的钢铁资产。

    
定增约12.12亿股

    
预案显示,酒钢宏兴计划以每股5.79元的价格,向控股股东酒钢集团定向发行约12.12亿股,用于收购其所持有的集团本部钢铁主业铁前系统、碳钢轧钢系统、辅助系统的相关资产以及榆中钢铁100%股权,该部分资产的预估值约70.15亿元。

    
这部分资产具体包括镜铁山矿、西沟石灰石矿、夹皮沟白云岩矿三个矿以及配套的选矿厂、烧结厂、焦化厂、热轧卷板厂、碳钢冷轧厂(在建工程),而榆中钢铁目前具备年产生铁95万吨、钢150万吨、钢材115万吨的装备生产能力,是中国西北地区百万吨级钢铁企业。

    
酒钢集团本次以资产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此外,本次发行完成后,预计酒钢集团持有酒钢宏兴的股权比例将从61.91%上升至约84.04%,触发了向所有股东发出要约收购的义务。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酒钢集团将在酒钢宏兴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豁免要约收购义务后,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豁免要约收购义务。

    
钢产量将达800万吨

    
预案称,酒钢集团所属业务中,炼铁、炼钢、线棒及中板厂相关经营性资产在上市公司,而采矿、选矿、烧结、焦化和后续扩展的热轧卷板、碳钢冷轧(在建项目)等相关经营性资产以及储运、动力等辅助设施仍保留在酒钢集团内,影响了上市公司的独立性和资产完整性,并且造成了酒钢集团与酒钢宏兴之间存在一定程度的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

    
公告称,此次收购将有效整合酒钢集团钢铁产业资源,提升酒钢宏兴的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酒钢宏兴在原燃料、辅助材料、动力供应和运输等方面主要依赖于酒钢集团的局面将彻底得到改善,加之矿业权和土地使用权也一并注入上市公司,酒钢宏兴与酒钢集团原有的经常性关联交易将大幅度减少。

    
公告显示,本次交易完成后,酒钢宏兴将拥有完整的钢铁生产系统和辅助生产系统,有利于统筹规划、统一布局,钢铁主业将达到年产700万吨生铁、800万吨钢、700万吨材的装备生产能力,公司核心竞争力大幅度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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