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平能化集团吸收合并平煤及神马集团获证监会批复

   日期:2010-05-07     浏览:995    评论:0    
    平煤股份和神马实业获悉,中平能化集团吸收合并平煤集团及神马集团近日已获中国证监会批复。本次中平能化集团吸收合并平煤集团、神马集团后,中平能化集团由国有独资公司变为九家股东共同持股的国有控股公司。
 
    平煤股份 、神马实业5月5日同时发布公告称,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豫国资文[2009]43 号《关于同意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吸收合并方案及协议的批复》,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平能化集团”)将吸收合并平顶山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煤集团”)和中国神马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神马集团”),本次吸收合并将使平煤集团持有平煤股份的股份(共计827,484,8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23%)、神马集团持有的神马实业股份(共计234,172,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95%)均由中平能化集团承继持有,两公司已于2009年9月22日、10月30日、11月26日作出提示性公告。
 
    日前平煤股份接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平能化集团公告两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537 号),核准豁免中平能化集团因国有资产合并而合计控制平煤股份的829,453,742股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59.37%)、控制神马实业的234,172,100股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52.95%)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并对中平能化集团公告对两公司的收购报告书无异议。
 
    本次收购前,中平能化集团是由河南省国资委以所持有平煤集团65.81%的股权和神马集团53.03%的股权出资组建的国有独资公司,中平能化集团通过神马集团间接持有神马实业52.95%的股权,通过平煤集团及其下属单位平煤朝川矿、制革厂间接持有平煤股份59.37%的股权。中平能化集团吸收合并平煤集团、神马集团后,中平能化集团由国有独资公司变为九家股东共同持股的国有控股公司。
 
    中平能化集团在本次收购完成后将成为神马实业的控股股东,神马实业现在中平能化集团的尼龙化工、煤盐化工两大核心产业中占据重要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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