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昨日通报称,6家地方炼油企业、两大石油巨头下属部分成品油批发单位擅自突破批零价差标准,高价销售柴油,扰乱了市场秩序。发改委已责成当地价格主管部门予以严肃处理,没收高价售油多收价款,并最高处以5倍的罚款。
面对近段时期以来,各行各业的组团涨价,国家发改委率先把利剑指向石油双雄,不仅体现了国家整治通胀的信心与决心,“国十六条”已开始初显威力,也体现了国家价格主管部门敢于啃“硬骨头”,打硬仗。
柴油价格之所以混乱无序,在某种上反映了市场价格主管部门监管的失职。笔者认为,不仅要对市场违规操纵价格获得暴利者进行严惩重罚,更为重要的是,要对价格监管不力者启动问责程序,让价格监管不力的官员丢掉官帽。
至于价格监管部门如何才算尽职尽责呢?比如,最近各大主流媒体报道的乳制品集体涨价潮,我国的价格主管部门,可以依据国务院最新公布稳定物价“国16条”,参照其中最重要一条“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价格垄断执法”,对乳制品的涨价行为,尽快进入监管程序,认真仔细地实地查找走访,究竟是生产成本真增加了,还是几大巨头联合操纵市场价格?
倘若是前者,那么政府价格主管单位不妨给消费者作个明晰的交代:我们查过了,乳制品涨价的确是因为成本增加,乳品企业没有欺骗公众。如果是后者,那么就根据《反垄断法》以及今年7月实施的《关于市场价格异常波动时期价格违法行为处罚的特别规定》,对这些乳制品行业巨头展开调查并进行处罚。此外,《价格法》也有对“联手操纵价格”的处罚条款规定,价格部门严格执法就行。
现在的问题是,价格主管部门对商品价格的日常监管,做得很不到位。无论是天价绿豆,还是天价大米,不管是天价大蒜,还是天价辣椒,任何一种天价商品的出现,并非短时间形成的,对于价格的异常波动,价格监管者应早出手,争取主动,将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中。而不能等到价格上涨到对民生甚至整个国民经济造成重大伤害时,迫于舆论和上级的压力,才被动地执法。
具体说,要将价格监管引入问责机制,将价格执法关口前移,架构起价格预警体系,价格主管部门主动积极地介入,使价格监管环节做到天衣无缝,让市场投机分子无任何空子可钻。这不仅能随时掌控市场物价走势,为民众提供准确可靠的市场价格信息,也能实现对违规操作价格者的精确打击。否则,价格监管者就会疲于应付,推三阻四,不但理顺不好市场价格秩序,而且,天价柴油、天价绿豆……还会轮番上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