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待已久的《钢铁产业调整振兴规划》细则终有定论,淘汰落后产能、行业重组并购成为今后三年钢铁产业的重点。
最近,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的《钢铁产业调整振兴规划》,明确提出了今后三年钢铁产业调整和振兴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及规划目标,明确了产业调整和振兴的重点任务。
据最新消息,以国务院6号文件的形式抄送相关部门的《钢铁产业调整振兴规划》(下称《规划》)细则提出,预计2009年中国粗钢产量4.6亿吨,表观消费量4.3亿吨;钢材出口占总产量的比例保持在8%左右;对高附加值钢材产品的出口退税会适时作出调整;生铁、钢坯、长材产品出口维持原来的10%至25%的出口关税;加工贸易的进口钢材逐步恢复征收关税、增值税。
此外,《规划》细则还在淘汰落后产能、行业重组并购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
在淘汰落后产能方面,《规划》细则提出,除按期完成淘汰
分析师认为,《规划》细则主要在钢材出口目标、出口退税政策变动、淘汰落后产能、行业重组并购等方面提出了明确的规定。其中,淘汰落后产能、行业兼并重组将是中国钢铁行业未来三年的重点。目前,国际金融危机的蔓延冲击仍未见底,钢铁行业需求持续萎缩,面对本来就过剩的钢铁产能,在需求急速下降的形势下,产能过剩的问题越来越突出。另一方面,自金融危机爆发以来,中国钢铁业面临着企业大面积减产、全行业亏损、库存大量增加、成本与价格倒挂等困难,大中型钢铁企业亏损面已达59.15%,小型钢铁企业更是濒临破产。在钢铁企业资产急剧萎缩的形势下,发挥大集团的带动作用,推进企业联合重组,似乎更为容易些。然而中国钢铁产能分散,钢铁企业众多,各地方利益关系复杂,想要在三年内淘汰落后炼铁能力7,200万吨、炼钢能力2,500万吨并非一件易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