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新增税额2亿元

   日期:2009-03-24     浏览:992    评论:0    

31日起,新疆乌鲁木齐煤炭资源税税额调整。根据这一调整,该区年内将新增煤炭资源税2亿元。

 

 从自治区地税局了解到,313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文件批准调整新疆煤炭资源税税额标准。按文件规定,从200931日起,新疆煤炭(不含焦煤)资源税适用税额从每吨0.3~0.5元提高到每吨3元。

 

 据了解,国家批准新疆调整煤炭资源税税额标准,旨在促使煤炭生产企业节约资源,提高资源的综合利用率,更好地将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

 

 据自治区地税局测算,调整新疆煤炭资源税税额标准后,预计今年将新增煤炭资源税收入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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