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煤焦领域反腐锁定“十项重点”

   日期:2009-06-12     浏览:1041    评论:0    

    611上午,太原市煤焦领域反腐败专项斗争办公室工作人员会议举行。会议传达贯彻了全省有关会议精神,总结了前一阶段工作,部署了下一阶段任务。记者从会上获悉,今年,我市将在巩固已有工作成效的基础上,着重对十类问题展开清理整治。

 

成效:查缴和纠正各类款项8.2亿多元

 

     自去年8月煤焦领域反腐败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太原市各级各部门以核查违规违纪违法资金和查纠违规违纪问题为重点,取得了很好的工作成效:

 

     切实查纠了一批违规违纪问题。按照市煤焦领域反腐败专项斗争领导组的要求,各县(市、区)、市直各相关部门认真查找煤焦领域存在的问题。截至目前,全市共纠正175个问题,并建立和完善了一批规章制度;

 

     全面开展清查工作。围绕煤焦领域“六项治理”和非煤矿山“七项任务”要求,初步摸清了清理整治事项的基本情况和应收未收、应缴未缴的基金、价款及税费等底数;

 

     抓紧对各类逃漏欠各项资金的清缴,组织收缴了一批违规违纪违法资金。截至目前,全市共查缴、纠正各类基金、价款、税费等8.2亿多元,其中,上缴省煤焦专户6574万余元,上缴市煤焦专户977万余元,上缴县(市、区)煤焦专户5034万余元,上缴其它专户6.9亿多元。

 

     目标:今年清理整治工作有十项重点

 

     今年,太原市煤焦领域反腐败专项斗争领导组根据《关于煤焦领域反腐败专项斗争集中整治阶段工作安排意见》,重点做好十方面工作:

 

     一、清理整治资源审批、资源整合、证照办理、项目核准、增层扩界、储量备案等方面存在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

 

     二、清理整治安全监管特别是私挖滥采、越层越界开采以及火工品、尾矿库监管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清理整治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能源基金)、采矿权探矿权价款、煤矿维简费、焦炭排污费、水资源补偿费等资金应收未收的问题以及管理、放贷、使用中存在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

 

     四、清理整治税费征缴中存在的违规减缓免税、应征未征造成税金大量流失的问题以及企业偷逃税等问题。

 

     五、清理整治煤焦销售票据多头发放、管理混乱、倒买倒卖、制假售假以及运销系统基层站点“收黑钱、放黑车”等问题。

 

     六、清理整治社会中介组织在资源评估、安全评价、检测检验、环境评价等业务中存在的违规操作、虚假评估、商业贿赂等问题。

 

     七、清理整治国有企业在资源整合、企业重组、煤矿关闭整顿、矿业权出让托管、投资合作、招标投标、大宗设备采购、产品运销等事项中存在的暗箱操作、高价回购低价出卖、侵吞国有资产、违规经营谋利等问题。

 

     八、清理整治对煤焦企业的乱收费问题。

 

     九、清理整治党员干部入股办矿、为非法违法矿点充当“保护伞”,利用职权为配偶、子女、亲属和特定关系人谋取私利等问题。

 

     十、集中整治在自查自纠阶段工作不落实、不负责任、隐瞒不报的问题。

 

     查案:集中力量突破大案要案

 

     太原市将把查处案件贯穿于整治全过程,做到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对领导岗位和关键岗位发生的典型案件、群众反映强烈的重大案件,有严重违纪问题而拒不自查自纠的案件和边整边犯的顶风违纪案件,我市将列入查办重点,集中力量,严肃查处。

 

     太原市将切实加强案件线索排查工作,注意从群众举报、集中整治及资源整合、企业重组、关闭整顿中发现的案件线索。将建立健全执纪执法机关联合查办案件的工作机制,形成整体合力,集中力量突破大案要案。

 

     对查办案件不力的县区和单位,将实行重点督办,对瞒案不报、有案不查、压案不批的,将严肃追究责任。同时,还将选择典型案件,进行深入剖析,为健全体制机制、健全管理制度提出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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